112學年度逕修讀博士學位獎學金申請作業 (至10月31日前)
公布日期:2023-09-22
:行政單位
為鼓勵本校成績優異且具研究潛力之優秀學生逕修讀本校博士班,以積極培育國家社會所需高級研究人才,特訂定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獎學金作業要點,112學年度起擴大辦理為獎勵兩校區學生。
一、獎學金金額:每名獎學金每月二萬元為上限,計給獎一年。
二、申請資格條件(前三項條件均須符合):
(一)經本校各博士班審核通過逕修讀博士學位,
並由指導教授及系所主管推薦之本地生、僑生及外籍生(不含陸、港、澳生)。
(二)逕修讀博士班之第一學年,且為全時進修(非在職)者。
(三)學逕博學生之學士班學業總平均成績計算至畢業前一學期,排名在該班學生前百分之二十以內;碩逕博學生之碩士班學業成績總平均達GPA3.38以上。
(四)通過CEFR語言能力參考指標B2等級者尤佳。
三、申請期限:
本獎學金申請期限為每年9月底,因於9月份才通過擴大辦理,故112學年度受理申請期限延至112年10月31日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申請方式
(一)為配合永續發展校園,推動無紙化作業, 除推薦信外,其他申請文件僅接受電子檔申請,請學生於112年10月31日前以電子檔案方式辦理,電子檔請合併成一個pdf檔繳交。請寄送承辦人員電子信箱
交大校區:蔡如玉,Email:nanako@nycu.edu.tw 分機31463。
(二)請學生務必告知推薦者於推薦信內親自簽章,且彌封簽名後直接送交各校區註冊組。
五、逕修讀博士學位獎學金要點、申請書及全時修讀切結書word檔詳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