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
(一)碩博士五年研發一貫模式:招收碩士一年級新生,在原系所以碩士修課一年後逕讀博士,博士第一年及第二年於學校修課,第三年及第四年於產業或法人實作研發並完成論文,共計五年完成博士學位。
(二)博士四年研發模式:
1.招收博士一年級新生:以博士班第一年及第二年於學校修課,第三年及第四年於產業或法人實作研發並完成論文,共計四年完成博士學位。
2.招收碩士班二年級以上學生:以逕修讀博士班機制成為博士新生,博士班第一年及第二年於學校修課,第三年及第四年於產業或法人實作研發並完成論文,博士班修讀四年後完成學位。
二、加入本計畫,洽承辦人索取「學生同意書」。
三、同意須參加電機學院師生交流會議(每學期二次)及繳交教育部期中、期末報告或其他相關文件。